根据荆门市司法局、788-sb.com《关于成立“荆门市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团”的通知》(荆司法〔2015〕2号)和省工商联关于开展法律“三进”活动(法律进民企、进商会、进工商联机关)要求,经与“荆门市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团”协商,决定建立法律服务团律师对接服务民营企业制度,特制定方案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,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,依法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,防范和降低非公有制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,提高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决策、依法经营、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。
二、对接范围
每名“荆门市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团”律师联系对接5-6家荆门市工商联直属会员企业。(具体名单附后,已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企业除外)
三、主要职责
1.为企业免费提供以下服务:一般性法律咨询,简单的法律风险提示和建议,协助企业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教育活动等。
2.根据企业需求,以低于市场标准的优惠价格提供下列服务: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,担任案件辩护律师等。
3.负责收集汇总服务企业情况,每年6月和12月形成半年工作和年度工作总结。
四、工作要求
服务团律师要增强服务意识,通过服务对接民营企业,为民营企业普及法律常识,增强法律意识,防控法律风险,同时增强自身法律工作能力和水平。要发扬奉献精神,通过真诚有效的法律服务,与民营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,为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奠定良好的基础。要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严守服务企业商业机密,严禁向企业索拿卡要,树立良好形象。
附件:荆门市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团对接民营企业一览表
荆门市工商联
2017年9月20日